全自動蒸汽發生器是一種承壓而具有爆炸危險的設備,一旦發生爆炸事故,不但造成經濟、財產的嚴重損失,也造成人員慘重的傷亡。切實掌握全自動蒸汽發生器事故的規律,不斷提高和完善防范措施,防止和減少事故,是每一家全自動蒸汽發生器研發生產企業的一項重要的安全系統工程。
為加強全自動蒸汽發生器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從全自動蒸汽發生器的設計結構與強度、材質與制造工藝,安全附件與操作等諸多方面提出要求,提煉并上升到法規的形勢,對全自動蒸汽發生器事故采取防范措施,通過掌控和防范,使全自動蒸汽發生器事故得到更有效的控制,這也是每一家全自動蒸汽發生器研發生產企業*基本的責任。
(全自動蒸汽發生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是為了保證特種設備(全自動蒸汽發生器)安全而設立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法規也是為了保證特種設備安全而定的。1955月4月25日,國營天津**棉紡廠發生一起全自動蒸汽發生器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69人受傷,引起國務院高度重視。1955年7月經國務院批準,在勞動部設立全自動蒸汽發生器安全檢查總局,開始對全自動蒸汽發生器,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進行專門監督管理,實行國家安全監察。